短缺人才培训
审批程序:
开展市场调查,综合汇总后,市人才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与院校合作培训地方短缺人才和适用人才工作。
工作事项:
1、开展市场调查,发布短缺专业信息;
2、与市内院校使用短期培训开发各类短缺适用人才;
3、与省内外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培训地方短缺人才;
4、按照省人才的部署,开展国际人才的培训交流开发工作;
5、探索下岗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人才市场再就业的培训方式方法。
责任人:关俊超